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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2会计中级延期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

日期: 2022-10-13 16:04:36 作者: 王烨华

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

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要求,现将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中级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人员及地点

(一)四川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停考考区考生。具体为:成都(包括省直属考区、成都财政考区、成都人事考区)、攀枝花、泸州、内江、南充、达州、资阳、阿坝、凉山考区的相关考生,在报名点所在考区参加考试。

(二)已于9月3日至5日完成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区中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考试考生,将安排到延考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批次以打印的准考证显示内容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中级资格延期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四、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15日前,财政厅在“四川省财政厅网站”和“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9日前,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后,向财政厅报送考试数据光盘及相关资料。

(四)2022年12月31日前,财政厅公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五)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并向财政厅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延期考试考区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是否参加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选择,如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实名注册),申请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后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二)9月3日至5日已完成2022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区,向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当次考试考生提供是否参加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选择。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隔离管控证明,或因异地疫情防控政策差异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要求注明考生本人身份信息及管控起止日期等),报名点所在地市(州)财政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通过审核的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可退还考试报名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后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三)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考生退费工作,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四)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报名点所在地财政局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五)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管理实施工作,确保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六)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各考场(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中级资格延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生可在工作日向相关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考试事宜(联系电话详见“四川会计服务网”上的“四川省管理机构联系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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